译文
郑武公、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。周平王分权给虢公,郑庄公怨恨周平王。周平王说:“没有的事。”于是周王、郑国交换人质:周平王的儿子狐在郑国做人质,郑庄公的儿子忽在周王室做人质。
周平王死后,周王室准备让虢公掌政。四月,郑国的祭足帅军队收割了温邑的麦子。秋季,又收割了成周的稻谷。周和郑互相仇恨。
君子说:“信用不发自心中,交换人质也没有益处。开诚布公互相谅解地行事,用礼教约束,即使没有抵押,谁能离间他们呢?假如有真诚的信用,山涧溪流中的浮萍,蕨类水藻这样的菜,装在竹筐铁锅一类的器物里,用低洼处沟渠中的水,都可以供奉鬼神,献给王公为食,
文章先简要记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,一方面揭示了郑庄公两次入侵东周之地,强逼平王立质、咄咄逼人的姿态;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东周王室已然衰微、任人欺凌、委曲求全的历史情状。并由此得出结论,周天子与郑庄公想通过交换人质来缓解矛盾、取信对方的做法是不可靠、也不可取的,因为周郑之间并没有诚信之心,又不依“礼”行事,所以双方即使交换了人质,也还是不能够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。
最后,君子通过对此事的评论,指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要建立在彼此体谅、坦诚相待的基础之上,强调了恪守礼仪、忠于信义的重要性。
文章虽然不长,但叙事朴实,议论周严,有事实,有根据,有结论,语言中肯,说服
在自春秋起始的东周,从平王东迁立国,就天下大乱,礼崩乐坏。周王室为了防止郑庄公独揽朝政,就想分政给另一个姬姓国国君虢公。然而,郑庄公不买周平王的账,为了达成妥协,周平王和郑庄公,居然采用了交换质子这一手段。而这一手段并没有奏效。以上就是该文的背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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菀彼桑柔,其下侯旬,捋采其刘,瘼此下民。不殄心忧,仓兄填兮。倬彼昊天,宁不我矜?
四牡骙骙,旟旐有翩。乱生不夷,靡国不泯。民靡有黎,具祸以烬。於乎有哀,国步斯频。
国步蔑资,天不我将。靡所止疑,云徂何往?君子实维,秉心无竞。谁生厉阶,至今为梗?
忧心慇慇,念我土宇。我生不辰,逢天僤怒。自西徂东,靡所定处。多我觏痻,孔棘我圉。
为谋为毖,乱况斯削。告尔忧恤,诲尔序爵。谁能执热,逝不以濯?其何能淑,载胥及溺。
如彼遡风,亦孔之僾。民有肃心,荓云不逮。好是稼穑,力民代食。稼穑维宝,代食维好?
天降丧乱,灭我立王。降此蟊贼,稼穑卒痒。哀恫中国,具赘卒荒。靡有旅力,以念穹苍。
维此惠君,民人所瞻。秉心宣犹,考慎其相。维彼不顺,自独俾臧。自有肺肠,俾民卒狂。
瞻彼中林,甡甡其鹿。朋友已谮,不胥以谷。人亦有言:进退维谷。
维此圣人,瞻言百里。维彼愚人,覆狂以喜。匪言不能,胡斯畏忌?
维此良人,弗求弗迪。维彼忍心,是顾是复。民之贪乱,宁为荼毒。
大风有隧,有空大谷。维此良人,作为式谷。维彼不顺,征以中垢。
大风有隧,贪人败类。听言则对,诵言如醉。匪用其良,复俾我悖。
嗟尔朋友,予岂不知而作。如彼飞虫,时亦弋获。既之阴女,反予来赫。
民之罔极,职凉善背。为民不利,如云不克。民之回遹,职竞用力。
民之未戾,职盗为寇。凉曰不可,覆背善詈。虽曰匪予,既作尔歌!
秦为令狐之役故,冬,秦伯伐晋,取羁马。晋人御之。赵盾将中军,荀林父佐之。郤缺将上军,臾骈佐之。栾盾将下军,胥甲佐之。范无恤御戎,以从秦师于河曲。
臾骈曰:“秦不能久,请深垒固军以待之。”从之。
秦人欲战。秦伯谓士会曰:“若何而战?”对曰:“赵氏新出其属曰臾骈,必实为此谋,将以老我师也。赵有侧室曰穿,晋君之婿也,有宠而弱,不在军事,好勇而狂,且恶臾骈之佐上军也。若使轻者肆焉,其可。”秦伯以璧祈战于河。
十二月戊午,秦军掩晋上军。赵穿追之,不及。反,怒曰:“裹粮坐甲,固敌是求。敌至不击,将何俟焉?”军吏曰:“将有待也。”穿曰:“我不知谋,将独出。”乃以其属出。宣子曰:“秦获穿也,获一卿矣。秦以胜归,我何以报?”乃皆出战,交绥。
秦行人夜戒晋师曰:“两君之士皆未慭也,明日请相见也。”臾骈曰:“使者目动而言肆,惧我也,将遁矣。薄诸河,必败之。”胥甲、赵穿当军门呼曰:“死伤未收而弃之,不惠也。不待期而薄人于险,无勇也。”乃止。秦师夜遁。复侵晋,入瑕。
今有客马,日行三百里。客去忘持衣。日已三分之一,主人乃觉。持衣追及, 与之而还;至家视日四分之三。问主人马不休,日行几何?答曰:七百八十里。
术曰: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,半其余,以为法。〔按:此术“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”者,除,其减也。减之余,有 十二分之五,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。去其还,存其往。率之者,子不可半,故倍母,二十四分之五。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。〕
副置法,增三分日之一。〔法二十四分之五者,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。三分之一者,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。并连此数,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,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。是为客用日率也。然则主人用日率者,客马行率也;客用日率者,主人马行率也。母同则子齐,是为客马行率五,主人马行率十三。于今有术,三百里为所有数, 十三为所求率,五为所有率,而今有之,即得也。〕
以三百里乘之,为实。实如法,得主人马一日行。〔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,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,以母二十四而一,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。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,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,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。〕